家电低价促销风 百元电视未开卖已卖完
年节将至,江门市场刮起了“低价促销风”,一些商场、超市纷纷打出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前去购物。昨天,江门市消委会向记者通报,该市一些打着低价促销广告的商场和超市,存在种种低价陷阱。 案例一“低价手机”竟贵百元 近日,市民李先生看到江门某手机超市登出广告,一款手机价格1950元,该超市声称,价格比市场价要低得多,特别优惠。李先生兴冲冲买回这款手机,高兴地告诉邻居,自己买到了便宜货,但邻居立即告诉他,自己买的同一款手机更便宜,只有1888元。 李先生不信,跑到商场一问,该手机在商场实际标价果然是1888元,即使在其他手机专卖店,标价最高也只有1930元,最低才1830元。 案例二百元电视无人买到 家住蓬江区的蓝女士通过广告了解到,某商场将举行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出售众多特价商品,200元就可以买台电视机,100元可以买辆自行车。 于是,蓝女士来到现场,好不容易挤上前,商场小姐则表示,当天已经发售完了。但是,同蓝女士一起来的消费者都表示,根本没人买到廉价电视机。蓝女士询问营业员,为什么没有事先向消费者说明限时、限量发售的规则。营业员指着广告最后一栏,上面写着“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在商家”,蓝女士顿时无话可说。 伎俩一以售完为由拒绝提供低价商品 据江门市消委会不完全统计,连日来,该会共接到消费者对“低价促销”商场和超市的10宗咨询和投诉。江门市消委会郑重警示消费者:选择低价促销商品,要小心“低价游戏”后的“陷阱”。 消费者普遍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以售完为由拒绝或延迟提供低价商品;现场商品实际标价比广告标价高;广告未标示或含糊标示低价促销的附加条件。随意改变低价促销的期限和范围;低价提供商品的同时,将原配件拆开高价出售给消费者;此外,还有商场滥用“解释权”,采用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 伎俩二以次充好低价促销 江门市消委会表示,除了设置陷阱外,部分商场和超市甚至隐瞒低价促销商品的质量,欺骗消费者,以旧充新、以次充好;还有的不如实标明降价原因,把即将过期的商品低价向消费者促销。 同时,一些商场不履行国家有关商品三包的规定,在低价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经营者拒绝消费者提出的退、换货要求,也引发了种种纠纷。 还有商场不按承诺时间提供服务,当出现大批消费者订货时,售后服务明显滞后,引发大批消费者对其不送货、送错货的投诉。 消费者应理性消费 针对以上低价促销暴露的问题,江门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做个精明的消费者,对低价促销广告应当理性,参加此类活动应事先了解活动细则,“不但要少花钱,还应花好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江门市消委会认为,虽然低价促销一直是商家争取消费者的制胜法宝之一,但如果以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而达到目的,那么市场竞争就会陷入无序和恶性循环。消委会呼吁商场超市吸取教训,认真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争取早日走出“低价低质”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