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严打电商价格欺诈 原价要慎用
进来关于知名电商平台京东涉价格欺诈的新闻成为关注的焦点。6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解释新实施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对“虚假优惠折价”等作出详细解释。
“原价”对于新品不能再用
新规说明条款对“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等有了更全面、详细的解释。新规指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看来“原价”、“原售价”、“成交价”以后在促销活动中要慎用了。
赠券使用条件要明确标识
新规说明对于商家热衷的赠券、积分返利,按照新规,附加使用条件要在赠券或者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确标示。
电商平台具有连带责任
第三方电商平台首页虚构商家低价、虚构商家促销活动、强制平台商家虚假标价,第三方电商平台都将被视为价格欺诈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