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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2023-12-27
1. 文件依据
1、提名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文件,特别是与提名工作直接相关的《提名制度办法》、《提名须知》和《提名手册》: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提名制度办法》)
2)《关于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名通知》)
3)《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手册》(以下简称《提名手册》)
4)《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5)《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6)《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关于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度:
国家奖采取提名制度。 国家奖仅接受以下单位或专家提名:①部门:省市、部委、国务院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军委科委等。②机构:国家学会③专家:最高奖获得者、院士、符合条件的国家奖获得者。 项目只能通过上述渠道提名,不接受自荐。 具体渠道及要求请参见《提名制度办法》。
3、常用术语定义:
1)特殊项目: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 主要由军队、国防科工系统等涉密部门提名。 特别项目提名请联系010-68511819。
2)一般项目:除特殊项目外,均为一般项目。
3)提名编号:通用项目提名材料填写系统的登录账号。 专家提名项目的提名编号将在专家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被提名专家;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编号将于单位提交《单位提名汇总表》后3个工作日发出。 提名单位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奖项提名>提名项目管理”页面查看。
二、关于提名项目资格
4. 2018年获得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2019年是否可以继续获得提名?
答:已报送2018年国家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再次提名。
2018年未通过正式评审的项目,可在2019年继续提名。2018年已受理并公布的项目,如在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评审阶段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在2019年继续提名。
依据:《详情》、《提名通知》
5、2018年完成提名但未获奖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2019年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员?
答:是的。 但2018年提名项目涉及的技术内容和支持材料不能在2019年提名项目中使用。
6、2017年、2018年获奖项目完成者是否可以作为2019年提名项目完成者?
答:不会,无论排名如何。
依据:《提名通知书》
7. 提名项目的专家可以作为其他提名项目的完成者吗?
答:不可以。提名专家必须选择两种身份之一:提名者和完成者。 项目一旦获得提名,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奖项类别,均不得成为同一年度其他提名项目(包括专项项目和创新团队)的完成者。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八、外国人可以担任国家自然奖、发明奖、进步奖获得者吗?
答:2019年自然奖试点将允许外国专家担任实施者,但发明奖和进步奖尚未发布。 具体规定参见《提名手册》中的《外国专家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9. 是否必须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才能获得国家级奖项提名?
答:不需要。 国家级奖项和省部级奖项实行独立评审。 是否获得过省部级奖项并不是提名国家级奖项的前提条件。 在提名过程中,奖励办公室要求提名单位制定各自的评选原则,部分提名单位还会以省部级奖项作为评选的前提条件。
三、关于专家提名
10、哪些专家可以提名2019年国家奖?
回答:
1)2000年至2017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提名类型不限(含专项项目);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奖项提名类型不限(专项项目除外);
3)2000年至2017年第一届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仅获得自然科学奖提名;
4)2000年至2017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一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人、一等奖(含创新团队)第一人,仅限提名适用于技术发明奖一般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和《提名通知》
11. 我可以作为 2018 年国家奖的预期获得者提名 2019 年国家奖吗?
答:没有,因为2018年国家奖在提名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尚未公布。
依据:《提名通知书》
12. 一个项目可以提名多少位专家?
答:1人或3人。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获奖项目完成者,每3人可提名1个项目。 可接受院士组合、院士与获奖项目完成者组合、获奖项目完成者组合。
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每人可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1项,该项目只能由1人完成或第一完成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和《提名通知》
13、提名专家每年可以提名多少个项目?
答:每位提名专家每年只能独立或联合提名一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14、提名专家有什么要求?
回答:
1)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没有年龄限制。
2)提名专家应在其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其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
3)联合提名3名专家时,与提名项目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1人。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15. 在提名专家之前,您必须了解哪些重要事项?
答:专家在提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提名制度办法》,并了解以下重要信息: 提名专家将不再担任本年度国家奖其他提名项目的完成者,并避开国家奖的评审工作。今年提名项目所属的奖项类别。 只能提名 1 个项目。
奖励办公室建立了提名专家信用管理制度。 提名专家连续两次提名未通过形式审查、连续三次提名未获奖的,暂停其提名资格一年。 对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专家,将暂停或取消其提名资格。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16、提名专家的学科有什么要求?
答:提名专家应在其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其从事的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内提名。 因此,在《专家提名申请表》中,负责专家填写的二级学科必须与项目的二级学科相同。 申请时,学科栏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学科分类与编码标准》或《教育部学科目录》填写。 获得提名资格后,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提示选择相应学科。 项目所在二级学科没有合格的提名专家可以担任负责专家的,该项目只能由单位提名。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17、《专家提名申请表》主要审核哪些内容?
答:奖励办公室仅审核《专家提名申请表》表格。 往年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后退出的主要原因有:
1)提名专家作为当年其他提名项目(包括专项项目和创新团队)的完成者。 (提名前请仔细确认)
2)提名专家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提名第二个项目。 (提名前请仔细确认)
3)负责专家填写的二级学科与项目所在二级学科不同。
(四)被提名专家的年龄、单位等情况不符合《提名制度办法》的规定。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18、专家提名申请获批后,项目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项目提名申请获得批准后,如出现自愿撤回提名、调整提名专家等重大情况,责任专家须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室备案。 项目名称非实质性调整的,以提名系统实际填写为准,无需备案。
四、关于单位提名
19、哪些单位可以提名国家级奖项?
答:主要包括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3)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
5)一些社会科学技术奖项的奖励者或组织者。
6)科学技术部认可的其他单位。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20. 我可以自行申请或由大学或研究机构提名吗?
答:国家奖采取提名制度,不接受自荐。 大学和研究机构目前不具备提名资格,也不能提名。
依据:《提名制度办法》
21、提交《单位提名汇总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提名科技进步奖“工农技术创新类”、“科普类”、“企业创新工程类”、“创新团队”的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以便可以在系统中创建相应类别的提名。 数字。
22、提名申请获批后,项目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提名申请截止前,如需增加或取消提名项目,提名单位须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院备案,以便在系统中进行相应调整。 提名申请截止日期后,不得再增加提名项目。 如果您需要取消提名,请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们的办公室备案。 项目名称非实质性调整的,以提名系统实际填写为准,无需备案。
五、关于提名前的公示
23、提名程序中“提名公告”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提名单位应通过互联网或现场公告栏予以公告。 同时,提名单位和专家应当责成各项目完成单位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必须符合《提名手册》的要求。 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只有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核处理无异议再次公示的项目方可入围。 公示信息须在网上提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专项项目公示情况应书面提交我局专项奖励办公室。 自然奖、发明奖、进步奖应在所有项目完成者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予以公布。
依据:《提名通知书》
24.公告是否必须在提名申请截止日期12月31日之前完成?
答:公示应在1月下旬正式报送前完成。 提名无需在截止日期前公布。
25、上传公示信息有什么要求?
答:公示应于1月下旬网上提名截止日期前上传至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若为单位提名的,提名单位应上传该单位的披露情况,项目完成单位、完成单位的披露情况无需上传; 经专家提名的,需上传第一完成单位的披露情况,其他单位无需上传。 网上公示截图/网站、公告栏公示照片、单位发布的公示声明均可接受。
26、专家提名是否需要提交公示?
答:专家提名公告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六、关于提名信
27、提名信中“项目基本信息”中“具体计划及资金名称及数量”的截止时间有何要求?
答:问题应已完成,完成时间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依据:《提名手册》
28、提名信中的“项目介绍”需要注意什么?
答:《项目简介》将作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 应按照说明要求,客观、准确、简洁地介绍项目总体情况。 不能涉及敏感数据参数,比如一些涉及国防安全项目的参数。
29、提名信中“主要完成人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和“完成人单位”如何界定?
答:“工作单位”是指项目完成人被提名时所在单位; “完成单位”是指项目完成人参与本工作时所在单位。 如果涉及多个单位,则只能填写贡献最大的单位作为完成单位。 自然奖和发明奖的“完成单位”将反映在获奖证书上,请认真填写。
依据:《提名手册》
30. 自然奖《知情同意书》有模板吗? 需要提交吗?
答:没有模板,无需以附件形式提交。 未列为项目主要贡献者的作者应被告知以下信息并给予书面同意(包括电子邮件同意)。 ① 论文、专着用于提名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 ② 获奖项目使用的论文、专着不得再次参加竞赛; ③非获奖项目使用的论文和专着须在一年后再次提交。 其中,未列为项目主要贡献者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必须有书面知情同意书(包括电子邮件)并存档。
依据:《提名手册》
31、自然奖英文提名是否需要提交书面材料?
答: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材料英文电子版与中文电子版对应栏目的内容要求一致。 页数没有限制。
依据:《提名手册》
32、自然奖代表性论文和专着的作者身份有什么要求吗?
答:列入自然奖的论文和专着应主要由国内完成,且知识产权应由国内拥有。 第一个签署论文和专着的单位(编号为1的单位)必须是国内单位。
依据:《提名手册》
33、发明人非项目完成者的发明专利是否可以进入发明奖、进步奖的知识产权主目录?
答:不。
依据:《提名手册》
34、发明奖、进步奖主要知识产权目录可以填写过期专利吗?
答:是的。 专利有效性状态没有限制。
35、发明奖、进步奖申请人可以提交申请证明吗? 我需要法人实体印章吗?
答:是的。 申请单位出具的相应说明或证明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但不需提交。 如有提交,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依据:《提名手册》
36、《主要知识产权、标准和规范名录》范围之外的其他知识产权证书是否可以在发明奖和进步奖提名表“其他附件”中提交?
答:不会。国家奖着力营造“重质量重数量”的科研风气,实行代表性作品评审制度。 同样,自然奖不能提交超出代表证书作为附件列出的论文和专着范围的论文和专着。
依据:《提名手册》
37、进步奖科普项目中的科普作品发表时间有限制吗?
答: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应为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出版时间3年以上的科普作品。
依据:《提名手册》
38. 提名表格是否需要双面打印?
答:单双面打印没有限制。 但由于《自然奖外国专家填写表》有2页,建议双面打印。
依据:《提名手册》
七、关于正式审查
39. 往年形式考试失败最常见的原因是什么?
答:主要是
1)论文、专利等相关技术内容的再利用; (最常见的)
2)自然奖论文发表时间不满三年; (最常见的)
3)发明奖、进步奖总体技术申请时间不超过三年; (最常见的)
4) 成果获得者同年获得两项以上国家奖励项目提名; (最常见的)
5)一般项目提名书中出现保密材料; (最常见的)
6)项目完成者为前两年完成三个获奖项目的人; (最常见的)
7)自然奖获得者不是代表性论文或专着的作者;
8)发明奖前三名获得者不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 未提交必要的附件或不完整的;
10)其他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当年提名通知要求的情况;
依据:《提名手册》
40.如何检查往年使用的纸质专利是否重复?
答:提名单位和提交人可以利用系统内置的查重功能,在历史查询栏中查看论文中专利的使用情况。 建议使用关键词搜索。
去年未获奖论文和往年获奖论文的专利,今年不能使用。 往年(不含去年)未获奖论文的专利,今年可使用。
41、如何查询近两年完成获奖项目的人员?
答:提名单位和提交人可以利用系统内置的查重功能,在历史查询栏中按姓名查询近两年的一般项目获奖者。 2017年的结果可以立即查询,2018年的结果需要在颁奖大会上公布获奖项目后才能查询。 虽然系统没有提供专项项目查询功能,但在正式审核阶段,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将联合检查是否重复。 因此,请务必完成“2017、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不得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与每个指定项目完成者确认特殊项目不能被忽视。
42. 系统是否有重复检查功能,确保同一个人只能在同一年完成一个提名项目?
答:在一般的项目填报系统中,相同的ID号一旦保存,就不能再次输入。 如果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以向我们办公室询问该ID号是为哪个项目申报的。 对于特殊物品,单机版为离线填写,身份证件信息无法立即同步。 因此,无法确认特殊与特殊、通用与特殊之间的完成者是否重复。 因此,请务必与每个提名项目完成者确认“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担任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者”的规则,不要忽视特殊项目。
43. 纸质提名表必须有官方水印吗?
答:纸质提名表的主副本必须有官方水印。 确认提交后,您可以下载正式版提名表。 附件不需要有水印。 根据具体情况可附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44、提名表正式版尚未定稿,填报人和填报单位签字盖章来不及怎么办?
答:为了方便填写人及填写单位签字盖章,系统在“主要填写人情况表”和“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页面提供单独提交功能。 单击此页面上的“提交”按钮即可下载。 打印填写完整的个人和单位状态表(正式版)。 需要注意的是,从这里下载并打印的表格没有页码,必须在最终装订时手动添加。 在所有提名材料提交之前,您仍可以点击本页面的“取消提交”按钮继续修改相应信息。
八、关于材料提交
45、纸质材料可以提前寄送吗?
答:纸质提名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至25日(周四、周五)。 1月24日前,因材料尚未准备好接收,请勿提前提交。 如果使用邮寄,可以根据距离远近提前1-3天寄出,但也不能太早,以免丢失。
九、关于后续工作安排
46.提名信提交后,完成人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A:关注3月份的录取项目公布和5月份的答辩通知。 1月底提交提名表后,奖励办公室将开展正式审核工作,通常3月份在奖励办公室官网公布接受项目名单。 该项目的公布,意味着该项目已正式进入国家奖项评审流程,并于4月参加网上评审。 网上评审结束后,奖励办公室将把网上评审通过的项目反馈给提名单位和专家,并安排评审和答辩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