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2030项目脑科学与类脑

本站原创 2023-12-16 09:04:19

国科发字[2021]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和《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国发[2014]64号),现科技创新2030-2021年“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 请按照指引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组织申请流程

   1.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设有子课题。 项目应作为一个整体申报,并必须涵盖相应指南中的所有评估指标。 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一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可以担任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积极吸引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围绕指导任务,加强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典型应用示范任务的统筹协调和衔接,集中力量共同攻关。 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带头人带头承担任务。

  三、重大项目申报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系统》)按照指南的相关应用要求。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受理项目申请表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0日。

   ——项目牵头申请单位与各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请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各参与单位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 各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把控,防止夸大、失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控制,按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系统统一报送推荐项目。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接受申请。 为保证合理竞争程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一指导方向,申报团队数量不超过拟支持项目数的,将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流程对于本指导方针,并将在可选日期重新研究。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组织正式审查,根据申请情况进行首轮审查。 第一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答辩。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 对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将及时反馈给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组织答辩评审。 答辩审查可以通过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根据专家评审选择最佳项目。 对于原则上只支持一项的指导方向,答辩结果排名前两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似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可以同时支持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流程管理相结合的关键节点考核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2、组织报关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部门;

   3、原行业部门改制设立的行业协会;

   4.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且评估结果为A类,以及科技部发起的科技服务创新发展产业试点联盟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

   5、港澳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将按要求由香港创新科技署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当在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学技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

  三、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请人和参与单位应为在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大学、企业(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内地与澳门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 (名单见附录2)。 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经营管理规范。 国家机关不得牵头、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和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纪律处分期间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请人只能通过单一推荐单位申请同一项目,不得多次申请和重复申请。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从事项目不少于6个月。 港澳同胞要热爱祖国、热爱香港、热爱澳门。

   3.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带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 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选题,原则上不组织预算评审。 鼓励年轻科学家大胆探索新的、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方法。 ,更好服务重大工程总体目标的新路径。

   4、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课题)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务员(包括其他履行科技计划管理职责的人员)不得申请项目(课题)。

   5、一个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课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2030重大专项中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或者参与项目(课题)申报或主题。 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及在研项目(课题)总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2030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项目骨干不得因申请退出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个。新项目; 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间不得退出项目研发团队。 原则上不得主持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含延长执行期)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研究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属于限制范围。

  六、参与编制本年度项目指南的专家不得申报科技创新2030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七、内地单位聘用的外籍科学家和港澳台科学家可以担任重大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 全职聘用人员须提供内地聘用单位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兼职聘用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聘用材料,并作为项目申请材料提交。

  八、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9. 项目详细申请要求请参阅《申请指南》。 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请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请表前,可通过国家科技管理系统查询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和科技创新的相关科研人员的情况2030年-重大项目(包括任务或主题)。 避免重复声明。

  四、具体申请方法

   1. 在线填写表格。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学技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表。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将使用网上填写的申请表作为后续正式审查和项目论证的依据。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所有附件均须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若确实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请上传支持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您重新提交。

  项目申请单位填写网上申请表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8:00至2021年11月8日16:00。

   2.组织建议。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学技术管理系统对推荐项目进行一一确认,并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信。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 程序@istic.ac.cn。

   4、业务咨询热线:010-88225164、010-88225177。

  科学技术部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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