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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2023-11-2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坚持优化、协调、高效、全面依法治国原则,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系统性、整体性重组。 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提出的新任务,党和国家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配置还没有完全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中华民族。 这些要求尚不完全适应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要在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调整完善体制机制和机构责任。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深化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指导,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指导,坚持总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个一”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协调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更加科学机构设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经营管理更加高效。
一、深化党中央改革
(一)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 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和监督落实,研究审议金融工作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金融领域,作为党中央的决策、讨论和协调机构。
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名单。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 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转中央金融委办公室。
(二)设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统一对金融系统党的工作的领导,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由中央金融工委负责。
(三)设立中央科学技术委员会。 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科技工作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主持国家科技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科技领域重大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协调部署国家实验室等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力量,协调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等,作为党中央的决策、议事和协调机构。
中央科委办公室的职责由改组后的科学技术部整体承担。
保留国家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服务党中央重大科技决策,对中央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作为中央科委领导下的学术和专业专家委员会,不再是国务院的协调机构。
中央国家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再被保留。
省委科技领域议事协调组织结合实际设立。
(四)设立中央社会工作部。 负责协调指导群众信访工作,指导征集群众建议,协调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国行业协会、商会党务工作协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新型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作为党中央的职能部门。
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国家信访局。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改制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央社会工作部划定民政部,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制定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协调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全国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职责划归中央和国家机构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筹规划、全国志愿服务工作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指导。 监督检查等职责。
省、市、县三级党委均设立社会工作部门,同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也相应分配。
(五)设立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 负责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监督落实“一国两制”政策,落实中央综合管辖,依法管理香港、澳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基本确立为党的中央办公厅,保留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牌子。
不再保留单独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二、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
(六)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派、资格审查、联络服务等工作,指导和协调代表集中巡视、专题调查、联系群众等工作,协调管理代表提案工作。监督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履职情况,协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指导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的工作等;承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三、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七)重组科学技术部。 强化科技部在推动完善国家新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科技融合等方面的职能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机构改革、资源规划、综合协调、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重大专项保留科技项目、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和产学研融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等。 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相关职责仍由国务院负责。
科学技术部组织制定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科技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的职责划归农业农村部。 科技部组织制定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职责划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 科学技术部组织制定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 加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的职责划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划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深化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实施和专业机构管理制度,调整科技部协调管理中央科技计划等职责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科研项目经费的协调评估,科技整合农业农村部中国农村技术发展中心隶属农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所属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和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技部管理。
科技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地方政府科技部门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八)设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 统一负责除证券业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职能监管、穿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风险管理和防范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的。 划分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相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和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 加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银保监会。
(九)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为核心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协调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设置和部署。 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承担监管职责,不再冠以金融工作局、金融办的名称。
(十)中国证监会改制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国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并划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并计划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单独的城市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品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协同工作。
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分行,相关职能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 对边境地区或者结售汇量较大的地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市)中心支行的形式履行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
(十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剥离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运营机构,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转国有金融资本委托管理出资人的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三)加强财务管理部门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采用行政人员编制。 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十四)设立国家数据局。 负责统筹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建设等,由国家发改委管理。改革委员会。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研究制定数字中国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开发利用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资源跨行业、跨国界。 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的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体系建设的职责,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由国家数据局负责。
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十五)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 为统筹做好以乡村振兴为核心的“三农”任务,加快农业强国建设,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牵头监测帮扶脱贫攻坚,组织开展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县和重点地区。 支持政策,组织东西部合作、对口帮扶、社会救助,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乡村振兴相关资金配置建议,指导监督资金使用,促进发展将乡村救助产业、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归农业农村部,并在农业农村部增设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扶贫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相关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和项目安排将保持总体稳定,资助项目将相对独立运行和管理。
不再设立单独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机构职责划归同级农业农村部门。
(十六)完善老龄工作制度。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的责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入民政部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迁至民政部,加强对老龄事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组织推动。
中国老龄协会改为民政部主管。
(十七)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直属事业单位隶属国务院。 商标、专利等领域的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业指导。
四、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
(十八)优化全国政协机构设置。 全国政协增设“环境资源部门”。 整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青联”部门,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青联”部门。 优化“特邀人士”界别委员组成。
五、优化机构资源配置
(十九)减少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编制。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编制统一压缩5%,收回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 中央管理机构和驻外机构不纳入统一精简范围,根据行业和系统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人员资源。
地方党政机关裁减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县、乡两级没有精简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两建”的决定性意义,加强强化“四个意识”。 “自信”“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融入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组织改革任务。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统筹协调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地方机构改革由省委统一领导,改革方案报党中央备案。 中央层面改革任务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地方改革任务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请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改革进展情况机构改革及遇到的主要问题。